受送达人:
我局已向你送达《失业保险待遇退回决定书》,责令你向我局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因你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向你公告送达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账户户名: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80020000011992968
开户银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转账时请备注“(姓名)失业待遇+身份证后四位”]
传真:0760-88336303
电话:0760-88225718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
特此公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9月4日
文书编号 | 受送达人 | 身份证号码 | 存在情形 | 待遇类型 | 应退还金额(元) |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79号 | 符小波 | 43062319****22**** |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 失业补助金 | 1500 |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80号 | 花海兴 | 52273119****08**** |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 失业补助金 | 100 |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82号 | 张海宁 | 41302619****28**** |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 失业补助金 | 600 |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67号 | 梁宇亭 | 44080319****17****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10979.2 |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099号 | 陈靖琳 | 44078519****15****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5430.6 |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60号 | 王丹丹 | 41112319****24****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2122.8 |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04号 | 杨军健 | 45088119****16****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4573.2 |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76号 | 周星 | 42118119****27**** | 劳动关系解除原因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的条件 | 失业保险金 | 20214.4 |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77号 | 朱森林 | 44088120****03**** | 劳动关系解除原因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的条件 | 失业保险金 | 1968 |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84号 | 农凤立 | 45262619****07**** |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 失业补助金 | 600 |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94号 | 刘国超 | 51132519****27****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6000 |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91号 | 赵家林 | 53302319****18**** |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 失业补助金 |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