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图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接中山市元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工程期间,存在拖欠该项目二期工程240名劳动者2024年4月至2025年9月期间工资,合计3880215.84元,欠薪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经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截至2026年1月14日仍拖欠216名劳动者2024年4月至2025年9月期间工资3409820元,情节严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1月14日对广东图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林海鹏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决定,自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列入期限为3年,列入期间符合提前移出名单条件的可依法申请移出。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中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19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