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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2026年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3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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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公告涉及的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dzsys/zsmzj)进行注册报名,并将本条第(三)款所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PDF格式,其中《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名)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注册信息,并对其完全负责。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其他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线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确认参加笔试和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应于2026年3月16日9:00至2026年3月17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确认视为放弃笔试。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19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26年3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中山市民政局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山市民政局政务网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资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民政局政务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2020年修订)》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

  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267816。


  附件:1.招聘雇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民政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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