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
我局已向你送达《养老保险待遇退回决定催告书》,责令你向我局退还违规领取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因你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送达本催告书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市社保局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电话:0760-88225718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
文书编号
受送达人
身份证号码
应退还金额(元)
中社养决催字【2026】第1号
黄汝尧
12010119****01****
204484.71
中社养决催字【2026】第2号
冯桂琴
12010119****16****
279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