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受理钱文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对其单位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予广东美图美佳家居有限公司,本局对《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如下:
一、公告文书:编号:2603031134947152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二、受送达人:广东美图美佳家居有限公司。
三、内容:钱文自述受你单位派至肃省张掖市恒大广场项目工作期间,于2025年04月06日因受到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受理该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工伤窗口
联系人:张小姐、赵小姐
联系电话:0760-86605256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209号之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