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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待遇退回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5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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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我局现向你送达《工伤保险待遇退回通知书》,经查,你在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工伤保险基金向你多支付了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你须退回多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因我局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多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退回至我局指定账户,款项退回后,请妥善保管转账凭证或电子回单,并前往就近的人社分局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对拒不退回多领社会保险基金、情节严重的,将按照规定认定为社会保险严重失信行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账户户名: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201102500902640880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转账时请备注“退回(姓名)多发工伤保险待遇**元”]  

  特此公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文书编号

受送达人

待遇类型

应退还金额(元)

人社分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社保工退〔2026〕(17)第1号

陈绍凤

一次性伤残金

4896元

郑雪莹

23409861

中社保工退〔2026〕(17)第2号

日阿莫莫

一次性伤残金

3808元

郑雪莹

23409861

中社保工退〔2026〕(1)第2号

姚仙

一次性伤残金

4896元

黄凯锴

8533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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