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组建中山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为中山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负责我市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的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山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北路108号龙光天馥雅苑5栋5楼507)。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切实加强评委会管理,严格把握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规范有序地开展评审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