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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退回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5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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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我局现向你送达《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退回通知书》,要求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追偿金额划入我局指定账户,请保留好相关转账凭证或电子回单,并前往就近人社分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损失等均由受送达人承担。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向你公告送达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户名: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岐支行

  账号:2011025009026408808

  [转账时请备注“(姓名)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身份证后四位”]

  传真:0760-88336303

  电话:0760-88361295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

  特此公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文书编号

受送达人

工伤职工姓名

工伤职工

公民身份证号码

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

待遇类型

应退还金额(元)

中社稽通字〔2026〕第1号

陈华艳(51052120****30****)

陈毅俊

44200019****02****

中人社工认﹝2018﹞12121号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81912.6

中社稽通字〔2026〕第2号

宋杜生(42112619****18****)

薛绍明

44182719****22****

﹝2024﹞500159号

1456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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