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社分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关于开展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34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中府办〔2019〕31号)等文件精神,鼓励支持我市广大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移动APP、微信等多种渠道,扩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覆盖面。根据各镇区产业发展和就业工作实际,组织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贫困劳动力等参加线上培训,对于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材料的学员,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备案审核。借助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山市金保系统”等平台,加强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备案审核工作,并指导企业做好相关台账资料。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课程应跟岗位需求相关,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
三、严把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关。加强线上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定期采集培训数据,分析线上培训状况,严格监管线上培训过程;制定内部审核流程,严把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审核关,杜绝套取培训补贴资金情况的发生。对以虚假线上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及个人,要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四、加强全方位宣传。借助各级各类平台,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引导各类劳动者积极参与线上培训。
附件:关于推荐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机构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