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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中山市“首席技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6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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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弘扬对产品精雕细琢、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办发〔2020〕5号)、《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人社发〔2019〕179号),现将2020年我市“首席技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就职于我市拥有技能人才的各类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已获得中山市“首席技师”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同时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精湛的操作技能,目前在企业的技术技能岗位直接从事生产技术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

  2.个人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并在生产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创造了行业、企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创造发明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发扬团队精神,传技艺、带高徒,在组织攻关、培养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为提高团队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申报材料

  1.《中山市首席技师推荐表》;

  2.企业首席技师评聘证书或文件,以及企业与首席技师签订的劳动合同;

  3.企业首席技师具有的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者本企业认可的同等技能水平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2020年中山市“首席技师”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申报方式为线下纸质申报,申报人务必在规定时段内进行申报。

  就职于我市个体工商户的申报对象由行业推荐。

  四、激励政策

  对实施首席技师制度成效明显的企业,在支持建设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对企业评定的首席技师优先遴选为企业新型学徒制导师,并推荐参评南粤首席技师。被认定为“中山市首席技师”,符合本市人才政策的,纳入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认定)范围,可按相应规定享受子女入学、人才津补贴等相关待遇。

  联系人:刘淑兰,联系电话:88221132,

  邮箱:zsrszjk@163.com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16室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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