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中山市2021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17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5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11室,联系电话:0760-88230675(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集中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证书发放和成绩复核
公示结束后,证书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发布的通知。需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咨询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联系电话:0760-89817185(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7:0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附件:中山市2021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