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部署,加快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现将《2023年中山市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镇街要加强宣传发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中山市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进一步推进“乡村工匠”人才工程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2〕7号)精神要求,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和农村人才实际情况,制定中山市2023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价试行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遵循农业农村人才成长规律,分类建立符合我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加快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创新活力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为我市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发展。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发展壮大农业技术人才队伍,统筹推进农业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乡村工匠专业人才,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总牵引”作用,切实提高农业农村人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引导农业农村专业人才深耕农业、扎根农村、服务农民。
2.坚持遵循规律。遵循农业农村专业人才成长规律,充分体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分类建立农业技术人才、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等类别职称评价体系,弘扬科学精神、工匠精神,避免急功近利,积极营造注重实绩、实践和潜心钻研的制度环境,促进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能力素质提升。
3.坚持科学评价。建立完善我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评价标准体系,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科学设置分类分层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提升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质量水平。
4.坚持以用为本。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促进职称评审与农业农村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将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制度与选人用人制度相衔接,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二、目标工作
(一)挖掘特色专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在继续开展花卉种植、广式腊味、水产养殖、烹饪和家政5个乡村工匠专业职称评审基础上,纵横拓展选取6个乡村工匠专业,横向拓展民间音乐、乡村戏剧、民间杂技、传统工艺专业,纵向拓展水产养殖、花卉种植专业的经营管理专业方向。在总结近2年试点经验的情况下,按照分阶段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推进乡村工匠职称评价制度建设,逐步在我市开展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工作,从田间地头评审出“工程师”,打通各类乡村人才继续申报高级职称的上升渠道,调动乡村人才扎根农村发展积极性,提高乡村人才社会地位。
(二)继续传帮带,充实职称评审专家库。打破传统职称限制,挖掘行业中公认知名度高并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土专家”“田秀才”,挖掘非遗技能技艺人才,充实乡村工匠职称评审专家库,同时发挥老匠人的传帮带作用,薪火相传、匠心筑梦,以乡村工匠职称评价为抓手,进一步激发乡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引导农业农村专业人才深耕农业、扎根农村、服务农民。
(三)加大待遇激励,健立综合评价机制。打破传统高层次人才限制,乡村工匠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我市的特聘人才、青年后备人才政策,加大乡村工匠人才待遇激励,广泛宣传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农村农业专业人才,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制度,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营造鼓励农业农村专业人才深耕农业、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良好氛围。
三、适用范围
(一)乡村工匠专业人才技能技艺专业类别新增传统工艺专业类别传统工艺品工艺专业方向,适用于在我市基层一线、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中,熟练掌握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或民族风格的传统工艺和技艺,具体从事传统工艺如印染、印刷、彩扎、剪纸、刺绣、陶艺、盆景制作、工具器械及用品制作、古典家具、雕刻(含木雕、骨雕等)、掐丝、漆器、雕塑、手工编织等技术领域和岗位。
(二)乡村工匠专业人才技能技艺专业类别新增民间杂技专业,适用于在我市基层一线非公文艺类组织中,从事醉龙、飘色、舞狮、武术、龙舟等专业方向工作,熟练掌握表演、创作、传承等技能,适应乡村振兴发展需要,集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于一体的德艺双馨高素质人员。
(三)乡村工匠专业人才技能技艺专业类别新增民间音乐专业,适用于在我市基层一线非公文艺类组织中,从事民间音乐工作,熟练掌握音乐创作、传承等技能,适应乡村振兴发展需要,集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于一体的德艺双馨高素质人员。
(四)乡村工匠专业人才技能技艺专业类别新增乡村戏剧专业,适用于在我市基层一线非公文艺类组织中,从事戏曲、话剧、歌舞剧、木偶戏、皮影戏等方向工作,熟练掌握表演、创作、传承等技能,适应乡村振兴发 展需要,集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于一体的德艺双馨高素质人员。
(五)乡村工匠专业人才技能技艺专业类别烹饪、家政专业职称评审,适用于在我市内从事烹饪、家政服务相关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六)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生产应用专业类别广式腊味、花卉种植、水产养殖专业职称评审适用于在我市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实用技术,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七)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专业类别广式腊味、花卉种植、水产养殖专业职称评审适用于我市乡村基层一线非公经济组织,能较好地运用现代化企业管理能力开展生产经营、销售等工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四、实施内容
(一)深入调研新增试点乡村工匠专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联等职能部门,深入各镇街对各类基层一线农业经济和文化组织进行广泛调研,对我市农业农村产业及乡村人才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新增传统工艺、民间杂技、民间音乐、乡村戏剧等专业,同时将花卉种植、水产养殖纳入经营管理专业方向。
(二)挖掘评价对象及评审专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与特色专业的重点镇街对接,梳理各类涉农组织及符合乡村工匠各类专业人才评审条件的人员,深挖评价对象,拟定新增专业及物色专家库成员。
(三)组建评委会、评审专家库,评审筹备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新增组建民间音乐、传统工艺、民间杂技、乡村戏剧专业乡村工匠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营管理乡村工匠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水产养殖、花卉种植专业评审范围,并正式组建专家库,筹备开展2023年度乡村工匠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四)宣传发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运用线上线下新闻媒体、政策宣讲、启动仪式、申报点个性化服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工作,提高公众对乡村工匠专业技术职称评价的认知,市镇(街)全力配合广泛发动,提高乡村工匠专业技术申报对象的积极性
(五)组织评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主管部门及各镇街乡村工匠申报点积极参与,并安排专职人员助协申报人填报资料,指导各专业评审委员会做好申报评审服务工作。
(六)资格确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获得职称资格人员复核并公示结果,对获得职称资格人员颁发乡村工匠职称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
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是进一步优化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创新性举措,是人社和各业务主管部门推动民生实效落地的重点事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人社部门要做好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协调以及评审过程的指导监督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单位的职责,按政策规定和要求做好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广度,提高宣传精度,引导农业农村专业人才支持和参与职称评审工作,提高参评对象申报的积极性,增强申报人的认可感、荣誉感、获得感。充分调动其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争当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创新评审方式,务求实效
部分专业采取“专家评议+现场答辩”,适当增加“成果展示”,成果可通过图片、视频等多元化方式直观反映其专业水平。已获得职称证书的乡村工匠纳入专家库,以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的名义可将其他老工匠聘请为乡村工匠导师,协助评审委员会的职称评审工作,增强老工匠、传统艺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创造尊重老工匠的良好氛围,发挥老工匠的传帮带作用。
(四)推动激励政策,提高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动行业协会、产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充实农业农村专业人才的激励政策,健全政策扶持体系,提升优势产业品牌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