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管理,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粤人社规〔2019〕2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我省工伤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6号)等规定,现公布2024年有效期内中山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名单(截至2024年1月1日),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中山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汇总表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