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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2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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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附件1)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通知如下:   

  一、贯通领域

  贯通领域具体为我省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以及工程系列机电、轻工、电力、食品、建筑建材、交通、林业、测绘国土、水利水电、地质勘查、冶金、石油化工、信息通信、物联网、纺织、铁路、医疗器械 、标准计量质量、广播电视、民爆、网络空间安全、测控仪器、农业工程等专业。

  具体对应目录可见附件1的《相关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二、申报要求

  根据粤人社规〔2022〕5号文件要求,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原则上由对应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贯通评审可单独组织实施或结合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推进,具体以各专业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及评价标准条件为准,可进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称“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的“评审通知”栏下载。

  三、申报程序

  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工程、农业、工艺美术、体育、技工院校、文物博 物、实验技术、艺术等领域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申报材料应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填写并提交《2023年度中山市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参照申报流程图(附件3,流程图右侧为委托申报流程),按以下程序报送材料:

  (一)机电、化工、食品、轻工、纺织专业:我市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机电、化工、食品、轻工、纺织专业贯通评审的,按规定程序报主管部门或镇街党建办、镇街人社部门(各镇街联系方式见附件4)审查后,由我市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统一收集材料并按程序报送相应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结果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我市受理申报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5。

  (二)其他专业:我市其他相关人员应按规定程序申报并递交材料至相应各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前材料应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0760-89817162)审核后审核并出具委托函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结果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其他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党建办、镇街人社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指导各用人单位开通“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申报单位账户(附件6),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规定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 

  2.2023年度中山市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3.中山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图

  4.各镇街职称业务党建办、人社分局通讯一览表

  5.中山市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受理申报点一览表

  6.关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申报单位账户设置的说明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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