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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中山市代表队报名参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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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55号、附件1),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拟定于3月25日前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组织实施方案、技术文件由各项目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经研究,我市拟组建中山代表队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本阶段,我市采取广泛发动、自愿报名、公平遴选、选拔推荐的方式组织报名参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大赛设砌筑、汽车维修、农机修理、电工、美发、养老护理、育婴、中式面点、餐厅服务、电子商务、茶艺等11个比赛项目,每个比赛项目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

  二、竞赛组织

  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赛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举办,由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等10个单位分别承办(详见附件2),具体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设备设施安排、选手报名、交通食宿服务和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报名条件

  我市各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的职工或学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一)农业家庭户籍,报名时年满16周岁(2008年5月1日前出生)、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市就业人员、居民及学生,在我市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的,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需提交农业家庭户籍佐证材料(农业家庭户籍为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1.户口本上有农村户籍的相关印章;2.户籍地址为谋市某镇某村)。

  (二)我市代表队参加广东省选拔赛,各项目、各组别限报2名选手。其中,学生组参赛选手必须为在校学生,在比赛检录时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并注册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原件。

  (三)其他要求: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工种)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比赛。

  四、报名方式及时限

  (一)拟报名参赛的个人或所在单位,须于2024年3月6日前填写好《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选手报名表》(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并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234442352@qq.com 。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对各赛项各组别的报名选手进行公平遴选,推荐选派最优秀的选手代表中山市参赛。

  五、其他事项

  (一)中山市代表队成员参加广东省选拔赛集训及比赛的差旅费等,按《中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二)报名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联系人:林文标,23503827;伍冠霖,88320555。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3号)

  2.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项目承办单位

  3.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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