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未按时领取的纸质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日起5年。请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的人员,及时领取本人纸质证书。在本市报名并通过考试的考生在以下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领取证书:
1.邮寄到付:由本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寄递委托书,并凭身份证签收邮件。
人社证件寄递委托申请二维码

2.现场领取: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合格证书。如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持本人和该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地址: 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博览中心内)。
领取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7:0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领证咨询电话:12333、89817185。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