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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山市综合领域青年特聘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0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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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百千万工程”和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山市“百千万人才”赋能“百千万工程”芳草行动实施方案》(中山组发〔2024〕2号)规定、《中山英才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培育青年人才兴村新动能,现就开展2025年度中山市综合领域青年特聘人才推荐工作函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除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宣传文化、农业农村等领域以外,在推进“百千万工程”中业绩突出、有培养潜力的青年人才。

  (二)重点推荐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三)已入选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以及“中山英才计划”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员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爱国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作风和科研诚信优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属于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的认可。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

  (二)高技能人才

  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技艺精湛,在本地区本行业内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三、相关待遇

  支持期三年。青年特聘在支持期内,享受参照特聘人才D档的医疗、安居、金融等服务,子女入读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镇属学校可优先安排。青年特聘人才在参评“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时优先考虑。

  四、推荐数量

  本次推荐工作聚焦我市“百千万工程”和“十大舰队”产业集群人才需求,以加快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两支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坚持自下而上、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原则。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综合领域青年特聘人才推荐指标总数28人,其中青年新聘类和青年特支类各14人,由各镇街结合实际择优推荐,每个镇街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人(推荐2人的,青年特聘类和青年特支类各1人),重点支持在推进“百千万工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青年人才。

  (一)青年新聘类。青年新聘类参评青年人才须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入职中山,或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的市外人才,入选后须继续全职在中山工作3年以上。

  (二)青年特支类。青年特支类参评人才须于2024年1月1日以前在中山全职工作,入选后须继续全职在中山工作3年以上。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2024年1月1日前在中山全职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也可参评。

  五、推荐程序

  (一)单位(镇街)推荐。推荐对象填写《2025年中山市综合领域青年特聘人才推荐表》(见附件),经用人单位直接推荐后,各镇街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与单位发展需求的匹配度,强化用人单位自主权,镇街盖章后将推荐表电子版(PDF格式)于2025年12月26日前报送市人社局。推荐对象为专业技术人才的,镇街报送材料前须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推荐表》中加具行业评价意见。

  (二)市人社局党组审定。市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室组建评审工作组对推荐材料进行集中复核,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综合会商后,2026年1月17日前报市人社局党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本领域推荐名单。

  (三)公示。推荐名单在市人社局政务网站、人才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四)备案。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选青年特聘人才的,市人社局将推荐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签约。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于2026年3月28日前完成签约。

  六、工作要求

  各推荐对象须真实完整地填报推荐表,作出材料真实性承诺,如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推荐资格。各有关单位、各镇街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和初审工作,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业绩等情况作出全面、客观、公正评价。要深入挖掘本领域、本地区在推进“百千万工程”中优秀青年人才。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推荐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专业技术人才类,谭安雅,88260730;高技能人才类,孙立,88221132。

  

  附件:2025年中山市综合领域青年特聘人才推荐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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