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社分局、各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2026年粤港澳大湾区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珠海市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香港职业训练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将于2026年11月6日至8日在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举办2026年粤港澳大湾区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大赛(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为做好我市代表队组建及参赛组织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参赛选手、裁判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基本信息
(一)竞赛项目及组别:本次大赛为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分各地选拔赛、总决赛两个层级。大赛设置职工组、学生组两个组别。其中,职工组设无人机驾驶员单个项目,结合低空经济应用场景设置智慧城市、智慧物流、电力巡检3个赛道;学生组设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两个项目。所有赛项、赛道均为单人赛。
(二)竞赛标准:职工组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技师(二级)标准,学生组参照国家职业技能高级工(三级)标准,结合行业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操作技能比赛,其中理论知识融入操作技能中考核。
(三)时间地点:总决赛定于2026年11月6日至8日在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举办。其中,无人机驾驶员赛项职工组智慧城市赛道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天沐琴台举办,智慧物流赛道在唐家港无人机物流运营基地举办,电力巡检赛道在广东电网珠海供电局变电吉大实训场举办;各赛项学生组竞赛在珠海市技师学院(吉大校区)举办。
(四)参赛名额:按省文件要求,中山市职工组无人机驾驶员项目每个赛道限报1名选手,共3名(智慧城市、智慧物流、电力巡检各1名);学生组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项目每个项目限报2名选手,共4名。
二、征集类别及相关要求
(一)裁判员征集
1.征集名额:按省文件要求,每个代表队推荐2至3名裁判员,每个项目至少1名。结合我市实际,全市拟推荐裁判员3名,其中无人机驾驶员项目职工组、学生组各推荐1名,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项目推荐1名。
2.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不良记录;
(2)具备对应项目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关竞赛执裁经验;
(3)熟练掌握本次竞赛技术规则,服从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能够全程参加赛前统一培训及赛事执裁工作,秉公执裁;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赛事执裁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选手征集
1.征集名额:按省分配名额遴选组建中山市代表队,共7个名额。职工组无人机驾驶员项目的三个赛道(智慧城市、智慧物流、电力巡检)各报1名选手;学生组无人机驾驶员项目2名、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项目2名。
2.报名条件:
对职工组,要求如下:
(1)年满18周岁,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粤港澳大湾区及省内从事相关职业1年(含)以上的在岗从业人员(不含院校教职工),均可按属地原则,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之一报名参赛。报名时须提供能够证明在相关单位从业满1年(含)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港澳选手除外)。
(2)根据所报赛道,须持有相应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报名及参赛均在有效期内),具体为:智慧城市、电力巡检赛道须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智慧物流赛道须持有中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超视距、多旋翼)及以上等级执照。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
(4)自愿服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拔、组队、参赛管理,能够全程参加总决赛全部报到、比赛及相关活动。
对学生组,要求如下:
(1)年满16周岁,在粤港澳大湾区及省内学习满1年(含)以上的在校学生,可按属地原则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学习所在地之一报名参赛。
(2)具备所报项目基础专业技能。
(3)服从我市统一参赛安排,可全程参与总决赛各项活动。
对职工组、学生组所有参赛选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或已取得2024年、2025年广东省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人员。
三、选拔及推荐流程
(一)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裁判员、参赛选手如实填写对应报名表格(见附件2、3),同步提交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职工组选手提供从业满1年(含)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相应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学生组选手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相关业绩、从业经历材料等,保证全部材料真实完整。
(二)材料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开展材料评审,核查资格条件、专业能力、从业经历、技能水平,必要时组织技能测试,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名单确定。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我市参赛选手、裁判员名单,组建中山市代表队。
(四)上报资料。按省赛要求在2026年10月13日前报送裁判员推荐表,2026年10月16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及汇总表报送省大赛执委会。
四、相关激励及保障
(一)荣誉激励。选手在总决赛中获奖的,按大赛文件颁发对应奖牌证书;对各赛项、赛道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执委会办公室颁发奖金;对获得相应名次且符合条件人员,按大赛文件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晋升、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核发等政策,其中职工组无人机驾驶员赛项智慧物流赛道一等奖选手为内地职工的,可按程序推荐“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奖选手的指导教练颁发“优秀教练奖”。裁判员入选后由大赛组委会颁发执裁证书。
(二)参赛保障。大赛不收取参赛费。裁判食宿、劳务费以及大赛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经费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共同承担;我市代表队中非财政供养人员(不含学生选手)相关保障,严格按照《中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送时间及材料。请有意向人员将报名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1.裁判员推荐材料(裁判员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6年10月13日17时前报送;
2.参赛选手报名材料(参赛选手报名表及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6年10月16日17时前报送。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60-88221132
邮箱:zsrszjk@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人社分局、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积极发动,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与。
(二)报名人员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参赛资格。
附件:1.关于举办2026年粤港澳大湾区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2026年粤港澳大湾区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3.2026年粤港澳大湾区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