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搜索: 人才引进 社会保险 创业 培训补贴 技能鉴定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0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

  根据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本局决定废止《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中人社规字〔2020〕12号、中人社发〔2020〕143号)、《关于印发<中山市企业人才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规字〔2020〕13号、中人社发〔2020〕148号)、《关于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的实施方案》(中人社规字〔2019〕2号 、中人社发〔2019〕179号)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

  政策解读:《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政策解读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