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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山市劳动仲裁院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2013-11-13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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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院主要履行的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市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立案和审理工作。

3、负责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立案前及立案后的调解工作。

4、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5、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仲裁员的培训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仲裁院内设4个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山市劳动仲裁院核定事业编制16名,普通雇员指标20名。在职人员24名。

(三)2012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我院在上级部门指导和支持下,做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立案和审理工作,年内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33%,达到预期目标。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2年收入决算49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13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支出决算49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93.13万元。

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06.67万元,占62.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86.46万元,占37.81%,主要支出项目是劳动仲裁业务专项经费和外包业务专项经费。

2012年中山市劳动仲裁院

项目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186.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决算支出186.4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仲裁员办案补助的开支。主要支出项目有劳动仲裁业务专项经费和外包业务专项经费。

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10.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劳动仲裁业务联系、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所需的住宿和工作餐费等开支。





2012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单位名称:中山市劳动仲裁院

单位:万元
                                                     
                    决算数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493.13一、社会保障和就业493.13
    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93.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93.13
          政府性基金     行政运行306.67
二、上级补助收入     综合业务管理186.46
三、事业收入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四、经营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六、其他收入   
    
    
          493.13          493.1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493.13    493.13


 



201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基本支出)
单位名称:中山市劳动仲裁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政府性基金
支出决算数
备注
 合计306.67306.67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306.67306.67  
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06.67306.67  
2080101行政运行306.67306.67  

201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
单位名称:中山市劳动仲裁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政府性基金
支出决算数
备注
 合计186.46186.46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186.46186.46  
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86.46186.46  
2080104综合业务管理186.46186.46  

2012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名称:中山市劳动仲裁院单位:万元
项目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0
2、公务接待费10.64
3、公务用车费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2)公务用车购置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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