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院主要履行的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市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立案和审理工作。
3、负责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立案前及立案后的调解工作。
4、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5、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仲裁员的培训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仲裁院内设4个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山市劳动仲裁院核定事业编制16名,普通雇员指标20名。在职人员24名。
(三)2012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我院在上级部门指导和支持下,做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立案和审理工作,年内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33%,达到预期目标。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2年收入决算49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13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支出决算49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93.13万元。
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06.67万元,占62.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86.46万元,占37.81%,主要支出项目是劳动仲裁业务专项经费和外包业务专项经费。
项目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186.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决算支出186.4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仲裁员办案补助的开支。主要支出项目有劳动仲裁业务专项经费和外包业务专项经费。
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10.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劳动仲裁业务联系、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所需的住宿和工作餐费等开支。
2012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 |||
单位名称:中山市劳动仲裁院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493.13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 | 493.13 |
其中:公共预算拨款 | 493.13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493.13 |
政府性基金 | 行政运行 | 306.67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综合业务管理 | 186.46 | |
三、事业收入 | |||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四、经营收入 | |||
五、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 |||
六、其他收入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493.13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493.13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 计 | 493.13 | 合 计 | 493.13 |
201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基本支出) | |||||
单位名称:中山市劳动仲裁院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 | 政府性基金 支出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306.67 | 306.6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06.67 | 306.67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306.67 | 306.67 |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306.67 | 306.67 |
201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 | |||||
单位名称:中山市劳动仲裁院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 | 政府性基金 支出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186.46 | 186.4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86.46 | 186.46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86.46 | 186.46 | ||
2080104 | 综合业务管理 | 186.46 | 186.46 |
2012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单位名称:中山市劳动仲裁院 | 单位:万元 |
项目 | 合计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公务接待费 | 10.64 |
3、公务用车费 | 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