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机编[2010]12号)和《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设纪检监察室的批复》精神,设立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局内设20个科室,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监管,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雇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中山创业、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出国(境)培训、有关国际交流和合作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数151名,雇员33名。在职人员184名,离休1名,退休60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促就业,扶创业,劳动力转移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本市高校毕业生98.2%实现就业,帮扶6500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实现就近就业,城镇新增就业5.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5%。在民众镇建设全省首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农业孵化基地,举办首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农业大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考核获全省第一。
2、强保障,惠民生,城乡统筹社保体系不断完善。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14年1月起实施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积分入学学生纳入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电子社保示范市”。落实社保基金三方定期对账制度,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次906万,累计持有社会保障卡369万人。
3、搭平台,引人才,人才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设立“中
4、抓改革,强管理,人事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首次组织考生赴异地参加面试,录用公务员381名。出台机关雇员管理系列文件,聘用136人。举办公务员培训班8期,培训800多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816人。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核准125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6123人的岗位聘用。安置军转干部37名、随军家属36名。
5、强协调,严执法,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接收信访事项总数1.73万批、2.25万人次,办结率达100%;劳动仲裁立案受理案件5340宗,涉及人数1.11万人,同比下降3.9%和8.6%。
6、抓基础,转作风,队伍执行能力明显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牢记为民宗旨,倡导务实作风,弘扬创新精神,保持清廉本色,着力打造“五好”领导班子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干部队伍。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收入决算1298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88.13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支出决算1298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988.13万元。
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447.26万元,占26.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2.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9540.87万元,占73.46%,主要支出项目有“招录公务员及雇员工作经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的购房补助及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系统维护费、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省下拨的技工学校新增学位专项补助资金”等。
2013年项目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9540.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人力资源事务(款)、组织事务(款)决算支出5918.2万元,比2012年决算5524.4万元,增加393.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对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发放津补贴等。主要支出项目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经费、高层次人才服务经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就业补助(款)决算支出6943.26万元,比2012年决算3015.2万元,增加了3928.0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促进就业宣传力度,为确保促进就业工作的政策落实有充足的资金保障而做好资金配套工作。主要支出项目有“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补贴、特定就业政策支出”等。
3、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技能培训(项)、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107.15万元,比2012年决算3.78万元,增加了103.3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异地务工人员技能培训、扶贫工作”等工作。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8.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功能类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由省人社厅组织出国团组1个、1人次。主要用于赴境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
2、我局没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3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兄弟部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指导调研、交流学习等业务开支。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