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伤残等级复审鉴定、旧伤复发鉴定、医疗终结鉴定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等15项鉴定的有关业务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工作。
3、负责受理因病申请提前退休(退职)职工劳动能力状况的鉴定工作。
4、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象的确认。
5、负责工伤康复对象和工伤康复期的确认工作。
6、负责建立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负责聘用、培训、管理专家成员。
7、负责对定点鉴定医疗进行考察、审核、签约和管理。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6名。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办在上级部门指导和支持下,共对4250人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对291人作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接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各种委托鉴定15人,通过不断完善鉴定机构协议管理机制,确保鉴定质量,顺利完成当年目标任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万元,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9.8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12.67万元,占94.04%,与上年度支出基本持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7.14万元,占5.96%,比上年度增加4.13万元,原因是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经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本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我单位没有公务车,没有新购置车辆,没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本部门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