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本市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机构依法行政。
2、负责对本市内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依法行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负责协调和指导下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机构的工作。
4、组织查处重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违法案件和处理重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
5、负责本市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日常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6、监督检查本市内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劳务派遣等机构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开展本市内人力资源市场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专项检查。
7、负责本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9、协助开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员业务培训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任务,支队内设8个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核定事业编制45名,普通雇员指标10名。实有在职人员40名,退休人员4名。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劳动监察支队在上级部门指导和支持下,以大力整治用人单位用工违法行为、全面理顺我市劳资关系、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办案为重点,使群体性事件高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完善“两网化”建设工作,继续加大用人单位用工信息采集力度,扩大劳动监察巡查工作面,完善校正电子地图标示数据;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工作,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共实地巡查用人单位18538家,网上巡查企业4970家,用人单位劳动年审45977家,新增用人单位网上申报23036家,更新用人单位网上申报32524家,完成用人单位电子地图校正数41538家。处理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53宗,涉及劳动者3427人,处理欠薪案件342宗,涉及劳动者2.2万人,涉及工资金额11697.73万元,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01宗、涉及人数3595人、涉及金额3038.28万元,共处理劳动监察违法案件3904宗,其中行政处罚案件92宗,涉及处罚金额70.49万元。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7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3万元,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768.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68.94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717.25万元,占93.28%,比上年度增加30.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3.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2万元;项目支出决算51.69万元,占6.72%,比上年度增加9.97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动监察业务经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有办案经费、工资报酬司法鉴定费、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专项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9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省厅出国团组1个、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培训0.98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厅组织劳动监察执法培训。比上年度增加0.43万元,原因是按照省厅的组织,参加境外业务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8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0辆,没有报废车辆,没有新购置车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1.18万元,平均每辆2.12万元。与上年度支出基本持平,按照车辆运行情况据实支付。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安排4批次,77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市对劳动监察业务的指导调研、交流学习等业务开支。比上年度减少1.85万元,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公务接待批次有所减少。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