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山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中人社规字〔2019〕5号、中人社发〔2019〕223号)、《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人社规字〔2020〕11号、中人社发〔20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23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经费)”项目预算1,2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详见附件)提前下达到你单位,专项用于发放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火炬区园相关补贴。
本次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为23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请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功能类科目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进行账务处理。我局将根据园区提交的申请材料、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具体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届时将另外行文通知。请你单位结合园区经营情况,协助做好扶持资金项目初审,落实配套资金预算安排,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预算指标分配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预算指标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