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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创业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3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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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人社发〔2019〕199号)、《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启动经费评审办法(修订)》(中人社发〔2019〕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23年“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创业扶持资金)”项目预算2,500,000元(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提前下达到你单位,专项用于支付入园企业创业启动经费和留创园管理机构办公经费(详见附件)。

  本次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为23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请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功能类科目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进行账务处理。创业启动经费、留创园管理机构办公经费具体资助对象及资助额度将另外行文通知。请你单位尽快组织创业启动经费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报我局备案。管理办公室办公经费须根据留创园上一年度新引进企业数核定,请指导留创园管理办公室尽快组织材料申报,并督促留创园管理办公室加快资助经费使用进度,以目标为导向加强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预算指标分配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预算指标分配表

分配单位

项目名称

功能类

科目代码

调整金额(元)

绩效目标

备注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创业扶持资金)

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2500000

1.新引进入园项目10个;

2.柔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30人。

用于入园项目创业启动经费扶持、管理机构办公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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