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人社发〔2019〕199号)、《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启动经费评审办法(修订)》(中人社发〔2019〕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23年“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创业扶持资金)”项目预算2,500,000元(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提前下达到你单位,专项用于支付入园企业创业启动经费和留创园管理机构办公经费(详见附件)。
本次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为23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请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功能类科目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进行账务处理。创业启动经费、留创园管理机构办公经费具体资助对象及资助额度将另外行文通知。请你单位尽快组织创业启动经费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报我局备案。管理办公室办公经费须根据留创园上一年度新引进企业数核定,请指导留创园管理办公室尽快组织材料申报,并督促留创园管理办公室加快资助经费使用进度,以目标为导向加强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预算指标分配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预算指标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