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人社分局、西区人社分局、沙溪人社分局、板芙人社分局、三乡人社分局、南头人社分局、古镇人社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号)以及《关于做好“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争取“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达到全市覆盖的目标,充分发挥示范站平台作用,现从我局“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中山)”项目预算中调整相应指标(详见附件)到你单位,专项用于扶持2022年“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新站点建设相关费用。市财政局协助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请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资金调整明细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资金调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