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人社分局:
按照《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号)文件精神,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以下简称“示范站”)建设,新增建设8个示范站,相关预算资金160万元已下达(具体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37号)。现将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项目预算(详见附件)下达到你单位,主要用于支持8个镇街新建示范站及开展2023年系列家政服务活动。市财政局协助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
本次下达专项资金的项目名称为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共160万元,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为2300308,请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功能类科目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分配明细见附件),请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资金调整明细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
资金调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