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社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工作,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39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度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结果公示》情况,现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资金全市共280万元(详见附件),不得随意修改资金项目名称。此次资金,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为23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请根据实际情况,使用“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进行账务处理。请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此次资金专项用于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政策性奖补。我市共28个站点获评2023年“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A级(优秀)站点。各镇街人社分局请在收到补助资金30日内,将资金下拨到相关基层服务(示范)站,并将收款和支付凭证报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就业指导科备案。
附件:资金下达明细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