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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博士后培养工程扶持经费和高层次人才服务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1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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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亨新区管委会:

  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组发〔2022〕1号)关于做好人才体检的要求,并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2024年度人才体检继续由国际人才港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我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博士后培养工程扶持经费和高层次人才服务经费)”项目预算160000元(壹拾陆万元整)下达到你单位,专项用于开展人才体检工作。

  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23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请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功能类科目2080115-博士后日常经费进行账务处理。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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