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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0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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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社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工作,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312号)和《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5号)要求,现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20个)200万元(详见附件1),不得随意修改资金项目名称。此次资金,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为23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请使用功能类科目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进行账务处理。请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此次资金专项用于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政策性奖补。我市共20个站点获评2024年“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A级(优秀)站点。各镇街人社分局请在收到下达的补助资金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指导相关基层服务(示范)站按照绩效指标表(详见附件2)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绩效任务,做好台账收集整理,并将收款和支付凭证报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就业指导科备案。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指标表

      3.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


附件1

资金分配表

分配单位

项目名称

 预算指标
(元)

A级(优秀)站点数量(个)

石岐街道

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20个)

 400,000

4

东区街道

 100,000

1

沙溪镇

 100,000

1

火炬开发区

 100,000

1

西区街道

 100,000

1

小榄镇

 100,000

1

古镇镇

 100,000

1

三乡镇

 100,000

1

大涌镇

 100,000

1

板芙镇

 100,000

1

港口镇

 200,000

2

阜沙镇

 100,000

1

三角镇

 100,000

1

南朗(拨付到翠亨新区)

 300,000

3

小计

 2,000,000

20

备注:各站点按照省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对照资金使用范围开展服务和活动,做好台账规范管理及加大服务站宣传等工作。

附件2

绩效指标表

项目类型

专项资金:2025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南粤家政资金)

主管部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预算金额

200万元

设立依据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312号)、《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5号)

项目概述

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15分钟家政服务圈便民服务作用,深入推进“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

总体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充分发挥服务站家政服务载体作用,切实开展各类家政服务、线上线下招聘会、展示交流、经验分享、专业讲座活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指标内容可测评)

指标值(可定量、定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育扶持一批优秀“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

20个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2月底前

成本指标

按照10万元/站的标准予以奖补

2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开展服务活动场次

每个站点10场次

社会效益指标

开展技能培训场次

每个站点4场次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家政服务情况

(服务单量或人次)

每个站点全年服务600人次



社会效益

推荐实现就业人次

每个站点推荐实现就业人次3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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