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社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工作,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312号)和《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5号)要求,现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20个)200万元(详见附件1),不得随意修改资金项目名称。此次资金,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为23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请使用功能类科目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进行账务处理。请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此次资金专项用于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政策性奖补。我市共20个站点获评2024年“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A级(优秀)站点。各镇街人社分局请在收到下达的补助资金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指导相关基层服务(示范)站按照绩效指标表(详见附件2)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绩效任务,做好台账收集整理,并将收款和支付凭证报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就业指导科备案。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指标表
3.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
附件1
资金分配表
分配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指标 (元) | A级(优秀)站点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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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岐街道 | 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20个) | 400,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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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街道 | 100,000 | 1 |
沙溪镇 | 100,000 | 1 |
火炬开发区 | 100,000 | 1 |
西区街道 | 100,000 | 1 |
小榄镇 | 100,000 | 1 |
古镇镇 | 100,000 | 1 |
三乡镇 | 100,000 | 1 |
大涌镇 | 100,000 | 1 |
板芙镇 | 100,000 | 1 |
港口镇 | 200,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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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沙镇 | 100,000 | 1 |
三角镇 | 100,000 | 1 |
南朗(拨付到翠亨新区) | 300,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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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000,000 | 20 |
备注:各站点按照省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对照资金使用范围开展服务和活动,做好台账规范管理及加大服务站宣传等工作。 |
附件2
绩效指标表
项目类型 | 专项资金:2025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南粤家政资金) |
主管部门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年预算金额 | 200万元 |
设立依据 |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312号)、《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5号) |
项目概述 | 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15分钟家政服务圈便民服务作用,深入推进“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 |
总体绩效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充分发挥服务站家政服务载体作用,切实开展各类家政服务、线上线下招聘会、展示交流、经验分享、专业讲座活动。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指标内容可测评) | 指标值(可定量、定性)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育扶持一批优秀“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 | 20个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12月底前 |
成本指标 | 按照10万元/站的标准予以奖补 | 200万元 |
社会效益指标 | 开展服务活动场次 | 每个站点10场次 |
社会效益指标 | 开展技能培训场次 | 每个站点4场次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供家政服务情况 (服务单量或人次) | 每个站点全年服务60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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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 推荐实现就业人次 | 每个站点推荐实现就业人次30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