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单位):
经研究,决定:
何晓燕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执法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副院长(副科级)职务;
黄毅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执法指挥和信息科科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执法指挥科(信息科)副科长职务;
梁丽彬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科级),免去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副科级)职务;
刘齐佳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翠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制与政策研究科副科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制与政策研究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萧灿兴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与基金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执法指挥科(信息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伍冠霖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副科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小燕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综合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