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是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单位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5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17:3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直属学校招聘管理模块(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2.报考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具体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里的专业及其代码)。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系统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完整的学习成绩单;社会人员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等。
4.第二代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等)。
5.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所需提交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须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4.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并分类上传有关资料,在网报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6月30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时间: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3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招聘岗位代码为23G108702—23G108704)
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5日10:00-7月8日9:00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一)招聘岗位代码为23G108701,采取直接考察方式进行。
1.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考试当天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将在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综合素质、适岗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考察形式、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考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员名单。
(二)招聘岗位代码为23G108702—23G108704,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日期:2023年7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网及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网及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在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形式。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5)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6)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7)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核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网、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6.放弃聘用资格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2021届、2022届离校未就业且户口、档案在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三)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
(四)社会人员须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第九点其他事项<二>中所述情况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专任教师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七)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89989878。联系人:巩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778。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
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个人承诺书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