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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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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中山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隶属于中山市纪委监委。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2、2023年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4日8:30至12月10日17:3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https://www.qgsydw.com/,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按网站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报名资料要求确保齐全、清晰、可读。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近半年内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盖章);

  4.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不要使用其它照片或视频的截图);

  5.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

  4.应聘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结束后于2024年12月11日17:30前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应于2024年12月12日17:30前登录招聘系统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报名审核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19日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含综合能力知识、申论),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招聘系统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将于面试前通过中山纪检监察网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纪检监察网公布。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纪委监委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

  (三)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2022、2023年毕业生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山市纪委监委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331422,联系人:杨小姐、谭小姐;

  投诉电话:0760-89888735,联系人:李小姐。


  附件:1.中山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山市纪委监委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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