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7日-10月13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中山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深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公开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18年12月21日,共收到4家社会企业的意见共11条,其中5条被采纳,6条未被采纳。(包括电子邮件、邮寄件)。具体意见反馈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中山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深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