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山发〔2017〕2号)及《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14〕108号)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草拟了《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启动经费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 rckfk909@163.com。
二、传真电话: 0760-88221088。
三、邮递信件: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11室。邮编:528400
附件: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启动经费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