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26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中山市职业(技工)院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019年10月26日,共收到1个单位的反馈意见(包括电子邮件、邮寄件)。具体意见反馈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或个人名称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不采纳原因 |
中山市技师学院 | 一、建议将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的申报条件第2点内容由原来的:“申请“现代学徒制”补贴的学生,中职中技学校二、三年级应取得中级以上,高职院校二、三年级应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一年级不申报、不补贴。”修改为:“申请“现代学徒制”补贴的学生,中职中技学校二、三年级应取得中级以上,高职院校二、三年级应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在学生毕业后3个月内申报。” | 不采纳 | 理由: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项目可在学生毕业前后申报。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