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制定发布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我局结合中山和翠亨新区产业发展需求,编制完成了《2020-2022年度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2020-2022年度翠亨新区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88260730。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7日
编制说明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全面推进我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宏观指导作用,为中山重振虎威、实现高质量崛起提供精准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特编制《2020-2022年度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2020—2022年翠亨新区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一、编制背景
加快落实省委赋予中山的“三个定位”,奋力建设“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支撑点、沿海经济带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一极”已成为今后我市的奋斗目标。在此形势下,中山市委、市政府把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推出了新举措,更加重视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培养,明确按照“培养与引进并重、智本资本融合、人才经济互促”的总体思想,培养和吸引了一大批紧缺适用人才和团队。为深入掌握我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现状,增强地区人才引进、培养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加快集聚产业紧缺人才,促进重点产业快速发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总结以往编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遵循“需求导向,广泛采集,科学编制,统筹管理,定期发布”的原则,编制本《目录》。
二、编制依据
《目录》的编制旨在精准掌握中山市重点产业发展对紧缺人才的需求状况,为我市人力资源开发提供更为准确和科学的信息依据,指导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实现人才开发与产业发展、岗位需求紧密对接,提高我市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为加快实现省委赋予中山的“三个定位”提供精准的人才支撑。《目录》的结构框架以《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山发〔2019〕4号)、《中山市人民政府中长期人才规划2011-2020》(中委〔2011〕15号)为依据,并精准对接《中山市优先发展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发改产业〔2019〕288号)、《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府办〔2018〕26号)、《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府办〔2018〕27号)、《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府办〔2018〕28 号)、《中山市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府办〔2018〕29号)、《中山市智能制造2025规划(2016-2025年)》(中府〔2016〕70号)、《中山市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2019-2022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山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中山发〔2018〕15号)、《中山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中府办函〔2019〕129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按照平稳过渡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新形势予以编制。
三、编制体例
《目录》编制体例按照产业类别/行业导向、岗位类型、岗位名称、专业、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主要任职能力要求、急需紧缺程度等八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①“产业类别/行业导向”:“产业类别/行业导向”是指我市确定重点发展和支持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健康医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传统优势产业6大产业(行业)类别,40个行业导向。
②“岗位类型”:依据人才类型分为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技能类。
③“岗位名称”:依据产业领域与行业类型划分大类,结合企业在本次调查中报送的实际岗位需求信息,遵循通行的岗位划分标准归类而成。
④“专业”:是对岗位对所需人才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⑤“学历/学位”:是对岗位任职者学历/学位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⑥“职业资格”:是对岗位相关职业从业资格、技术资格或职业职称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⑦“主要任职能力要求”:是紧缺岗位对任职者必备的职业化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⑧“急需紧缺程度”:是对紧缺岗位急需程度的描述,分为“一般紧缺”、“比较紧缺”和“非常紧缺”三个等级,分别用“★”、“★★”和“★★★”符号表示。
四、编制方法
(一)谋划编制方案。根据《目录》编制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意图,全面收集相关政策文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总结借鉴国内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城市成功做法和我市多年《目录》编制经验,拟定《目录》的内容和框架,设计调查问卷,广泛征求意见。
(二)注重实证调查。实证调查主要采用政策文献资料查阅、问卷调查、访谈座谈、网络招聘信息搜集等资料收集方法。其中:①问卷调查。本次问卷调查主要使用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实地调查、网络调查和电话调查等发放和回收问卷。课题组本次调查向全市25个镇区(含翠亨新区)发放问卷,对回收的1157份问卷按照设定的标准进行处理后,最终确定有效问卷1023份。②座谈访谈。根据我市辖区内重点产业分布特征,邀请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度访谈,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现场及电话深度访谈了信息产业协会、物联网协会、银行业协会、光电产业协会、广告协会等超过30家行业协会,大洋电机、通宇通讯、依顿电子、金马娱乐、格林曼光电、长虹电子等超过50家龙头企业或上市公司。③收集整理网络招聘信息。利用互联网收集各大人才招聘网站和用人单位网站的招聘信息,并运用相关统计软件对调查所获取的全部有效信息进行处理和分析。
(三)科学确定紧缺岗位。收集的调查问卷以岗位名称的唯一性为前提,对同一产业不同行业相同岗位的或同一行业相同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主要任职能力要求选择出被提及次数最多而具有代表性的规范性描述;对于被多个不同产业提及的相同岗位定义为通用性岗位,由此确保紧缺岗位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覆盖性,最终确定紧缺适用岗位172个。
(四)设置急需紧缺程度。为了更好发挥《目录》的政策咨询和人才导向的作用,《目录》中设置“急需紧缺程度”项,急需紧缺程度分为“一般紧缺”、“比较紧缺”和“非常紧缺”三个等级。
(五)做好新旧目录衔接。为保证政策的有序衔接过渡,对于本次编制产业类型/行业导向范围内的急需紧缺岗位,吸收整合了2016—2017年版的有效数据。
五、编制特点及创新
本《目录》编制采取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延续了历年来《目录》编制的有益经验,同时与时俱进地进行了一定的改进和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编制导向更加突出。《目录》根据我市“十三五”产业发展的战略调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我市产业最新定位和产业布局的实际情况,确定编制体例,对涵盖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行业)予以重新调整与归并。同时,紧缺岗位的编制既充分考虑用人单位当前的实际需求,一定程度上展望了我市产业发展的战略导向,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二)紧缺岗位更加精准。《目录》中紧缺岗位和紧缺程度的确立,既充分发挥了实证调查数据的基础性作用,又认真听取了相关市、镇两级部门的意见建议,同时参考了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的有关大数据分析,有效确保了紧缺岗位、精确程度与市场需求实际情况精准对接。
(三)政策衔接更加紧密。《目录》以《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山市人民政府中长期人才规划2011-2020》,并精准对接《中山市优先发展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9份我市最新出台的有关产业发展指导性政策文件,以产业发展为主导,以人才适用为依归,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新形势予以编制,将作为我市落实人才政策的参考指导性文件。
(四)调研方法更加科学。本次调研查问卷的填报与收回采取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调查问卷的筛选、统计分析均借助了大数据处理方法,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同时,辅助性采用了政策文献资料查阅、访谈座谈、网络招聘信息搜集等资料收集方法,对调查问卷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得本次《目录》修订更加全面完备。
(五)评价体系更加精准。本次《目录》在使用方法上进行创新尝试,对紧缺适用人才的评分评价指标进行了优化,综合采用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根据不同人才类型的标准、特征与主要任职能力差异,将指标体系分为必要指标和可选指标,并对指标进行权重分配及赋分,由此计算出急需紧缺指数,根据急需紧缺指数确定不同类型人才的急需紧缺程度,使得评分评价体系更加精准。
六、评分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使用方法
(一)定性指标
1.指标构建。为保证《目录》的时效性,对紧缺适用人才的评分评价指标进行了优化调整。评分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岗位类型,从产业/行业导向、岗位名称、专业、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主要任职能力要求七个维度进行评价,具体如下:
表2.2020-2022年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
评分评价体系及使用方法
2.使用方法。
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技能类不同岗位类型对应以上表格中评分评价体系,其中:
产业类别/行业导向依据为公司营业执照,与本编制说明《中山市重点产业类别 / 行业导向一览表》相符,则满足要求;
岗位名称依据为与公司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岗位名称/工种与《目录》中相符,满足要求;如存在差异,由劳动合同对应的公司开具有效证明文件;
专业依据为学历或学位证书,与《目录》中列举的专业范畴相符,则满足要求;
学历/学位依据为学历或学位证书,其中一项与《目录》相符,则满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才职业资格依据为相应资格证书,与《目录》中等级要求相符,专业相近或相符,则满足要求,相关对应关系请参照《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执行;
主要任职能力要求依据为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相关工作经验年限达到最低要求,则满足要求。
(二)定量指标
依据《目录》编制体例,结合调查问卷及深度访谈分析结果,在产业类型/行业导向、岗位名称、专业相符的前提下,对不同岗位类型设置了差异化急需紧缺指数指标及权重,具体如表3所示。
表3.2020-2022年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
急需紧缺指数计算方法
在满足产业类型/行业导向、岗位名称、专业的前提下,学历/学位按照大专及以上、本科/学士及以上、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分别赋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照初级及以上、中级及以上分别赋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按照中级工及以上、高级工及以上、中级技师及以上分别赋分;主要任职能力要求按照3年及以上、5年及以上、8年及以上分别赋分。
根据急需紧缺指标赋分及相应权重计算得出急需紧缺指数,并划分为“一般紧缺”、“比较紧缺”和“非常紧缺”三个等级,分别用“★”、“★★”和“★★★”符号表示。
七、关于《2020-2022年度翠亨新区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编制说明
按照以上编制原则和方法,综合参考《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翠管〔2016〕46号)、《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实施人才发展“展翅计划”的意见》(中翠委〔2017〕45号)、《关于印发 “展翅计划”实施细则(一)的通知》(中翠委〔2019〕2号)等文件,结合《2020-2022年度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数据,同步编制《2020-2022年度翠亨新区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
参考文件:
1.《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中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山发〔2019〕4号)
3.《中山市人民政府中长期人才规划2011-2020》(中委〔2011〕15号)
4.《中山市优先发展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发改产业〔2019〕288号)
5.《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府办〔2018〕26号)
6.《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府办〔2018〕27号)
7.《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府办〔2018〕28 号)
8.《中山市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府办〔2018〕29号)
9.《中山市智能制造2025规划(2016-2025年)》(中府〔2016〕70号)
10.中山市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2019-2022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11.《中山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中山发〔2018〕15号)
12.《中山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中府办函〔2019〕129 号)
13.《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中人社发〔2019〕195号)
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
15.《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翠管〔2016〕46号)
16.《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实施人才发展“展翅计划”的意见》(中翠委〔2017〕45号)
17.《关于印发 “展翅计划”实施细则(一)的通知》(中翠委〔2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