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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25150号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8-25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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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伟平委员:

  您提出关于建设本地特色产业在线技能教学平台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教育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结合我市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现省委赋予中山的“三个定位”等重要部署,市政府提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支持企业参与数字化学习网络的构建。到2025年,基本实现以人民为中心,面向各行各业、面向人人、面向职业生涯,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覆盖,建设人人有技能的职业教育现代化城市。提案提出建设本地特色产业在线技能教学平台的建议,符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大趋势,对推进我市“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满足中山企业用工、产业升级、重振虎威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我市在推进在线技能教学平台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取得成效。人社、教育等部门积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探索实践线上线下融合创新的教育培训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广大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组织开展大规模线上培训工作,成效明显。

  一、以补代助方式扶持在线教学平台发展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的影响,国家人社部迅速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原有工作部署,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鼓励支持广大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会同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对劳动者免费开放重点课程。我局出台《关于做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技工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开放线上培训资源,与线上培训平台合作开展线上培训,对于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的学员,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截至2021年7月,全市发放适岗培训补贴1.3亿元,补贴976家企业,涉及员工13.4万人,其中85%的企业采用购买线上培训平台课程开展培训。我局积极鼓励企业、劳动者结合实际需要,采取线上培训、线上+线下培训等各种灵活的方式,组织或参加培训,对于取得各类证书的学员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通过给予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引导在线教学平台结合市场需求、地域特色建立自有品牌系列课程,积极参与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创业培训等系列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做优做大做强。目前,中山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卓越职业培训学校、艺晋职业培训学校等均结合自身特色优势,搭建了线上培训平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电梯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获得教育部批准立项,与中山众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电梯行业培训平台,为我市适岗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技能培训工作提供了优质的在线学习课程。

  二、扩大职业培训补贴工种范围

  2019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43号),扩大了技能提升补贴工种范围,劳动者取得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我省核发的、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均可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目前,省人社厅已公布5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涵盖各行各业,其中电梯安装维修工、施工升降机起重司机、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及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证书均在补贴目录内,且补贴目录还在结合市场需求继续扩大。

  三、引导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技能培训相关工作

  1.鼓励行业成为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设立国家职业资格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将逐步由政府职业资格评价转为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我省正在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等三个指引的通知》(粤技服〔2021〕17号)要求,经市级评审、择优推荐14家参与省级遴选,最终8个机构入选广东省2021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其中,中山市横栏镇花木协会成功入选。有意愿的行业协会、学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均可申报,遴选通过并经省人社厅备案同意后,可以对本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有办学许可的行业商(协)会亦可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2.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本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为督促电梯从业人员加强职业素养,提高技术水平,市市场监管局鼓励聘用单位及行业商(协)会自行组织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的实施意见》(粤市监规字〔2021〕3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及《广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具备条件的行业商(协)会均可申请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审核验收后上报省市场监管局。不过,按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不能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相关的培训工作。

  3.优化学习方式,不断提升继续教育质量效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我市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及时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一是优化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形式。公需科目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根据每年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确定若干科目,制定学习指南,开发网络课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公布,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免费学习。二是优化专业科目学习培训形式。专业科目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开展培训。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可自主组织开展培训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专业科目开展远程培训的,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把关网络课件内容质量及上线挂网相关事项。三是优化个人选修科目学习培训形式。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培训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按规定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复审工作。

  我市积极鼓励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第二十六条规定: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复审条件是:年龄不超过65周岁;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连续中断未超过1年。根据《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第三十条要求,焊工须重新考试合格后方能复审合格。继续教育学时未列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条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优化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机制,引导行业协会、企业、职业(技工)院校等紧紧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向建设横向合作、纵向联动的中山市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联盟,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电梯行业、游乐设备行业产业工人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函复。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职业能力建设科 刘淑兰;88221132、1881371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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