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搜索: 人才引进 社会保险 创业 培训补贴 技能鉴定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结果公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10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8-25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

龙卫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产学合作,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关注。建议中对我市中小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分析比较到位,所提出的产学合作建议具有合理性、可行性,我们将虚心采纳建议内容。

  一、关于成立企业协会对接职业(技工)院校,解决企业人才储备的建议

  我市支持行业协会与职业(技工)院校开展合作。如市工艺美术协会建立与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的沟通合作渠道,通过毕业学生先在企业实习、毕业后入职的合作方式,促使院校、企业、学生三方发展。同时,我市通过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方式,推进校企深度合作,精准培养人才。2016年-2019年期间,全市通过现代学徒制培养1698名学生;2020年至今,53家企业成功备案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涉及员工1600多人。2020年疫情期间,针对中小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全市职业(技工)院校积极动员实习学生到技工紧缺的企业实习,缓解中小企业用工难的问题。

  近期,市人社局起草《中山市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联盟建设方案》,拟通过政府部门、职业(技工)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多方合作,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设横向合作、纵向联动的中山市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联盟,并以此推动学校专业(工种)与行业企业精准对接、培训课程与岗位能力精准对接、人才培养与企业标准精准对接,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联盟成员包括中山市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行业协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等,联盟下设专业委员会作为具体执行机构,主要负责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等全链条服务,促进行业协会、企业、院校三方共成长。

  二、关于职业(技工)学校成立相关部门专门对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建议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9〕159号)要求,我市实施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程,将全市公办中职学校由10所调整到6所。已向市委编办报请中职学校内设机构编制方案,每所学校均设置“校企合作处”的内设管理机构,负责校企合作、实习就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合作办学等工作。

  市技师学院主动将专业对接到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成立产教联盟等方面与企业对接,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列入各系考核指标,市工贸技工学校、市启航技工学校已设立校企合作处对接校企合作事宜。

  三、关于政府主动牵线搭好学校和企业这座桥的建议

  我市着力做好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底层”设计,加强中小微企业生存环境的优化,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至2020年,共有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5个、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个、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1个、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11个、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9个、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36个、市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6家。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网络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项目更加丰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

  同时,加强职业院校和企业的沟通联系,支持市镇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积极面向企业开展培训活动。2020年,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面向我市中小微企业共举办8场培训,约400人次参与。支持火炬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面向企业开展培训,为2822家企业、3315人次提供培训服务,累计组织举办22场服务活动。

  四、关于企业改变学生是苦力,是代替企业员工的观念做法的建议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我市督促各职业(技工)院校、各企业按照规定安排学生实习,签订实习协议,保障学生基本权利不受侵害,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职业(技工)院校、各实习单位要及时予以解决。

  五、关于政府部门要统筹发展中山市职业教育,加大加快职业教育基础建设(宿舍、教室等)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培养大批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意见》(中府〔2019〕2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府办函〔2019〕159号)有关安排,我市启动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改建扩建工程,对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土地和校舍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积极与各相关镇街政府商讨,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加快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改扩建工程。

  诚挚感谢您对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熊荔荔,联系电话:88327755、18689343862)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