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调整我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28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13号)有关规定,我局前期对符合浮动条件用人单位的2022年失业保险缴费系数档次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束后,在对失业保险缴费系数档次的核查工作中,我局发现有中山市众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22个用人单位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数的统计数据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因此,我局根据单位的实际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数,重新计算其应执行的失业保险缴费系数(具体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于2022年3月1日结束,请有关单位认真核对,如有异议的,请在期满前填写《失业保险缴费系数档次信息核查申请表》(附件2,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扫描发送至我局指定邮箱nongbaoke@126.com,届时我局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进行反馈,反馈结果不再另行公示。
咨询电话:0760-12333。
附件:1.2022年中山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系数档次一览表(22个单位)
2.失业保险缴费系数档次信息核查申请表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