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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40号议案转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08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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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龙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表的议案》(议案转建议第2023040号)收悉,经综合市委组织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2年4月23日,我市推出《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启动实施“中山英才计划”,调整人才分类体系,分领域评定和支持特聘人才。由工信、科技、卫健、教体、宣传、农业、人社部门分别在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宣传文化、农业农村和其他综合领域评定一批“高、精、尖、缺”的特聘人才。该项工作举措,打破了原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体系,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把人才评价话语权授予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评价。首年开展特聘人才工作,属于试行阶段,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领域行业人才特点,设置各有侧重的评分指标。代表们提出优化评分指标体系建议,客观反映了行业人才参评中遇到的问题,对优化评分指标和评分方式,提出了清晰的工作思路,具有前瞻性、可行性、指导性。经研究,各方面建议务实中肯,可操作性强,我局与会办单位均充分吸收采纳,在今后工作中因地制宜分步落实,不断改进和提升人才服务工作水平。

  一、关于调整评分项指标分值的建议

  吸收采纳。市人社局负责开展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审工作,2022年受理申报226人,涉及约30个行业类型,最终有65名人才获聘综合领域特聘人才。2022年综合领域评审指标,金融、法律、建筑等现代服务业相关行业有加分点,在当年的评审工作中,吸引了一批服务业行业人才参与评审角逐。

  2023年,按照市委人才办的工作部署,在评审工作中总结经验、改进做法,对7大领域进行了更加清晰的行业细分,综合领域主要发挥其他领域兜底作用,是对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宣传文化、农业农村以外的范畴进行补充。按照市委人才办的指导意见,在评分指标中不宜设置行业特色指标,要求注重广泛性和公平性。因此,我局对2023年的评审指标进行整改和优化,已删除了个别行业的得分选项,消除了建议中提及的“行业人才的得分差异”。

  二、关于优化评分指标建议

  吸收采纳。去年,我市7个领域合共评出237名特聘人才,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政策设计和评分评审机制,提出多方面有益建议。为此,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7个承办部门,借鉴去年的工作经验,决定对2023年特聘人才工作进行优化升级,通过规范性文件予以实施。主要优化了三个方面:一是调整特聘人才准入机制,新增特别引进条件,即按照国家和省认可的人才奖项、人才荣誉,设定了具体目录,人才符合目录所列资格的,即可引进成为特聘人才。二是修改完善评审评分指标体系,对7个领域评分指标进行平衡性调整,进一步明确了评审工作范围。其中,我局对综合领域评分指标进行优化,按照市委人才办的指导意见,删除了部分行业特色指标,扩大了参评受惠范围。三是为高技能人才专门单列了评分指标体系,针对技能人才的特点,制定了评分项目。与此同时,工信、科技、卫健、教体、宣传、农业等6个部门,也分别对各自领域的评分指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于6月份对外公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人才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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