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搜索: 人才引进 社会保险 创业 培训补贴 技能鉴定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结果公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27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8-22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

张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妈妈岗从“有岗上”到“上好岗”的建议》(提案第133274号)收悉,经综合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意见,现答复如下:

  提案深入分析了“妈妈岗”政策实施以来,在岗位供需匹配、职业发展空间、企业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从政策宣传引导、优惠政策支持、丰富岗位类型、远程办公与新型灵活就业模式提出对策建议,对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有积极作用,我们赞同支持。

  2022年7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中府函〔2022〕226号,简称“妈妈岗”1.0政策),正式将“妈妈岗”工作纳入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全力解决育龄妇女就业困惑,盘活富余劳动力,缓解企业用工难题等问题。2023年,结合我市“妈妈岗”就业模式实践经验,市人社局牵头对“妈妈岗”政策实施优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印发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函〔2023〕270号,简称“妈妈岗”2.0政策),从扩大设岗范围,拓展适用群体;强化公共服务,提升供需适配;优化扶持政策,提高设岗积极性;规范用工管理,保障合法权益等4个方面,提出12项措施,进一步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在我市取得更大成效。

  一、关于“强化‘妈妈岗’宣传引导”的建议

  吸收采纳。(一)做好政策宣传服务对接。为使企业更加深入了解“妈妈岗”政策初衷、理解政策重点、掌握政策操作,更好地推动政策实施,人社部门每年组织企业代表和业务负责人举办政策宣讲会和培训会。特别是在2023、2024年年初,市人社局联合火炬、西区等人社分局组织重点企业,面对面开展惠企政策宣讲,现场与企业就“妈妈岗”1.0、2.0版政策进行互动交流、答疑解惑。人社局结合“专项行动服务组”工作,服务重点企业,定点宣传“妈妈岗”政策,为大型企业或者初步研判符合设岗要求的目标企业进行一对一政策解读,逐一精准宣传。市妇联发挥女性沟通能力强、耐心细致等优势,广泛宣传“妈妈岗”就业模式和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妇女群众树立积极的就业观,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吸纳需要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方式的育儿妇女就近就业,推动“妈妈岗”政策落地见效。

  (二)搭建“妈妈岗”招聘宣传平台。人社部门通过线上直播带岗活动以及镇街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多渠道加强“妈妈岗”政策服务宣传,鼓励企业大力开发符合妇女群体的工作岗位,支持妇女群体参与灵活就业。2023年广东“稳就业 促发展”珠三角片区大型招聘嘉年华活动中,专门设置“妈妈岗”专区,受到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妇女劳动者的关注和认同。2024年,结合“南粤春暖”“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市人社局推出以“中山易就业”为主题的系列招聘活动,集中为妇女等群体提供精准人岗对接服务。2022年7月至今,人社部门累计举办十一期“妈妈岗”主题招聘会,覆盖197家企业,在线发布“妈妈岗”7766个,全市“妈妈岗”备案企业493家,备案岗位21698个,实现就业4593人。市总工会每年针对春节返岗人员开展“送岗位、送法律、送保健、送技能”“四送”活动,近两年联合市人社局共同举办系列招聘活动,设置“妈妈岗”招聘专区,举办“妈妈岗”专场招聘会,各级工会指导多家企业设置“妈妈岗”招聘女职工,广泛宣传“妈妈岗”就业模式。市妇联升级“妈妈岗”小程序等服务平台,探索“企业招聘+宝妈自荐”双向模式,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对接。

  二、关于“强化优惠政策支持”的建议

  吸收采纳。(一)优化补贴扶持政策我市在2022、2023年相继出台了“妈妈岗”1.0、2.0版扶持政策,在推动“妈妈岗”就业模式工作中不断强化升级政策性支持。2023年出台的“妈妈岗”2.0政策进一步优化补贴项目和申请程序,申报劳动用工“妈妈岗”的用人单位,每月可按400元/人标准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妈妈岗”就业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每个单位年度补贴最高20万元;设有“妈妈岗”的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在岗或转岗等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按500元/人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培训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贴最高5万元。引导用人单位在为“妈妈岗”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时,主动申明相关岗位为“妈妈岗”,并通过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模式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各类惠企补贴政策。同时,在全市“妈妈岗”用人单位名录范围内,遴选一批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好的用人单位,推荐评选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给予适当激励,并择优推荐为“巾帼文明岗”。

  (二)做好“妈妈岗”用工指引在2023年升级的“妈妈岗”2.0政策,进一步指导人单位规范“妈妈岗”用工。一是规范单位用工管理。指引用人单位根据用工管理实际,综合考虑劳动者需求,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依法建立公平合理的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属于劳动关系的,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依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规范和处理。属于新型用工关系的,双方应签订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属于民事关系的,双方可签订劳务协议,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规范和处理。二是优化设置上班时间。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劳动强度不大、工作环境好的生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设置为“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或工作安排等方面实行具有一定灵活性和自主性的工作方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妈妈岗”的具体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工作任务进行沟通约定。三是提高单位法制观念。线上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平台,线下以政策宣讲形式开展,多渠道加大对“妈妈岗”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监督指导,积极深入到社区、企业等人员集中区域广泛宣传,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强化用人单位依法参保观念,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合法用工、规范用工。

  (三)支持建设育儿服务设施。市妇联发挥引领联系服务作用,推动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鼓励引导“妈妈岗”用人单位增设福利性婴幼儿照护等服务,多元化推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实做强,为育龄妇女提供更多保障。市总工会持续加大“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和工会爱心托管班建设力度,全市建成“工会爱心妈妈小屋”191家,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23个,惠及职工子女2300人。同时,积极引导各镇街总工会配套相应资金,推动更多用人单位建设“工会爱心妈妈小屋”,支持用人单位开展普惠托育服务。

  三、关于“鼓励企业丰富岗位类型”的建议

  吸收采纳。(一)支持扩大设岗范围。2023年升级的“妈妈岗”2.0政策着重提升设岗水平,从“妈妈岗”1.0政策提出的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置“妈妈岗”扩大到“支持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设岗;重点引导鼓励工业制造、居民服务、文化旅游、新业态平台等用人单位专门设立“妈妈岗”;支持用人单位从经营管理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劳动者照顾家庭、职业发展、劳动能力限制等因素,将“妈妈岗”适用群体拓展到其他5类劳动者。支持企业采用混合的劳动力使用方式,按照“全能工”+“妈妈岗”的模式进行员工配置。

  (二)加强职业技能提升。一是对设有“妈妈岗”的用人单位组织“妈妈岗”人员开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和安全生产等通用素质课程培训或技能技能类岗前、在岗或转岗等培训,完成培训10课时及以上的(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按500元/人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岗位培训补助,每家单位年度补贴最高5万元。二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劳动者自学或自主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可申领1000-3000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劳动者获得我市发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可上浮30%。三是围绕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等,我市遴选了第一批项目制培训项目,其中包含互联网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等职业(工种)。符合条件的“妈妈岗”员工可免费参加,完成培训评价合格后可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是市妇联链接各方资源力量,为“妈妈岗”员工提供多样实用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规划指导咨询服务,提升妇女就业能力和创业本领。

  四、关于“鼓励远程办公与新型灵活就业模式”的建议

  吸收采纳。2023年升级的“妈妈岗”2.0政策,在扩大设岗范围工作中重点引导鼓励新业态平台等用人单位设立“妈妈岗”。在进一步拓展适用群体时,拓展群体包括从事网络零售、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行业等属于新就业形态行业的劳动者。同时要求新业态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监管,统筹推进互联网、快递、外卖配送、交通运输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弹性工作制度的探索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和行业关怀。在完善“妈妈岗”用工指引时提出,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劳动强度不大、工作环境好的生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设置为“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或工作安排等方面实行具有一定灵活性和自主性的工作方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妈妈岗”的具体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工作任务进行沟通约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多部门落实好“妈妈岗”2.0政策,推动“妈妈岗”工作提质增效,让劳动者能切身感受到从“有岗上”到“上好岗”的转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优化女性灵活就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0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