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洁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法官、律师、人社、妇联联合以法律对“妈妈岗”保驾护航的建议》(建议第2024140号)收悉,经综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和市妇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妈妈岗”权益保障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分析了我市“妈妈岗”权益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五点思路及建议,建议切合实际且有效可行,具有前瞻性、可行性、指导性,为我市下一步谋划开展该项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有助于我市进一步保障“妈妈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妈妈岗”工作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
一、关于推动“妈妈岗”用工有法可依的建议
我们吸收采纳该建议。市人社局指引用人单位根据用工管理实际,综合考虑劳动者需求,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依法建立公平合理的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属于劳动关系的,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依照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规范管理;属于新型用工关系的,双方应签订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属于民事关系的,双方可签订劳务协议,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规范管理。
2022年6月,市妇联联动律师事务所编印了《妈妈岗女性灵活就业法律合规指引》,明晰不同类型岗位在劳动报酬、福利、时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规定,有效保障女工合法权益,同时帮助企业减少用工风险。市妇联还组织各级妇联向用工企业、妇女群众派发指引,并将指引电子文本挂在“妈妈岗”小程序,方便用工企业和妇女群众查询学习和参考使用。
二、关于推动企业与员工依法办事的建议
我们吸收采纳该建议。市人社局线上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2333人社热线、抖音短视频平台等多渠道多方式向企业推送法律法规政策,线下以宣讲形式开展,加大对“妈妈岗”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监督指导,积极深入到社区、企业等人员集中区域广泛宣传,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合法用工、规范用工、依法办事,指引员工依法理性维权。
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府院联动,完善“法庭+综治”工作机制,推进法庭、司法所、人社局、妇联等部门在各镇设立“‘妈妈岗’司法服务平台”(或“‘妈妈岗’司法服务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适时选派法官联系驻点“妈妈岗”平台,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参与,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开展劳动争议化解工作,为推动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作进一步积极探索和创新。
因“妈妈岗”用工引发的纠纷,法律适用方面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不同用工特点的“妈妈岗”纠纷,可能裁审结果不一样。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法院检索系统,通过归纳分析涉及“妈妈岗”法律纠纷案件的裁决观点,编写成典型案例,指导企业与“妈妈岗”的员工建立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营造积极和谐共处的社会氛围。市司法局组织律师通过案例检索,联合市两级法院、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开展调研等方式,对涉“妈妈岗”纠纷的裁判规则和典型案例进行梳理,为开设“妈妈岗”的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帮助和指引,并进一步通过普法宣传等方式帮助更多“妈妈岗”用工企业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用工”的理念。
三、关于实施托育配套支持政策的建议
我们吸收采纳该建议。市妇联发动各镇街妇联链接社会资源,面向“妈妈岗”员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谐婚姻关系、技能提升、劳动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相关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妇女之家”、设立母婴室、出台暖心关爱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妈妈岗”企业提供“娃娃班”婴幼儿托管服务,破解企业员工子女托育难题,将“妈妈岗”打造为暖心“妈妈港”。
四、关于延伸关爱服务为宝妈“赋能”的建议
我们吸收采纳该建议。市司法局协同市两级法院、市妇联研发家庭教育、和谐婚姻方面的课程,在我市律师、市巾帼志愿服务队律师队员中召集志愿讲师,加强对“妈妈岗”用工双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女工以健康、乐观、积极的态度面对家庭与工作。
五、关于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的建议
我们吸收采纳该建议。2022年、2023年,市人社局牵头制定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函〔2022〕226 号,以下简称“妈妈岗”1.0版政策)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函〔2023〕270 号,以下简称“妈妈岗”2.0版政策),分别在人社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对“妈妈岗”1.0版政策、2.0版政策进行政策宣传,举办多场“妈妈岗”政策现场咨询和政策宣讲。同时,组织专题报道和集中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2024年2月,市人社局开展全市人社系统就业政策培训现场会,解读“妈妈岗”2.0版政策措施;4月,联合西区人社分局组织150家企业开展2024年惠企政策宣讲,现场与企业进行互动交流、答疑解惑。下一步,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大“妈妈岗”2.0版政策的宣传阐释解读,提升企业对“妈妈岗”2.0版政策知晓度。
市妇联通过各级妇联向用工企业、妇女群众广泛宣传“妈妈岗”就业模式及相关政策,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积极的就业观,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吸纳需要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方式的育儿妇女就近就业,促进“妈妈岗”向不同就业群体延伸推广。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妈妈岗”权益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