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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季度中山市用人单位(个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发布日期:2022-09-08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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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单位(个人)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住址登记注册类型主要违法事实查处整改主要情况
1中山市乐尊电器有限公司91442000MA56HWH93A李飞荣中山市东凤镇创源路90号首层之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中山市乐尊电器有限公司拖欠20名劳动者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劳动报酬共计236544元,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责令限期整改,并移送公安机关。
2甯伟//中山市横栏镇中横大道60号/甯伟经营的启创喷涂厂(无营业执照)拖欠15名劳动者2021年11至2022年6月劳动报酬共计181176元,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责令限期整改,并移送公安机关。
3中山恒欣体育器材有限公司91442000574547910A刘长青中山市坦洲镇彩虹路15号二幢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中山恒欣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拖欠64名劳动者2022年2月劳动报酬共计241705.5元,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人民币14000元。
4廖细仔//中山市沙溪镇云汉大港区鸿云路19号2-4楼/廖细仔拖欠14名劳动者2021年6月至12月劳动报酬共计101228元,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人民币13000元。
5广东峰尚缘服装有限公司91442000MA55WB6C1G赵中峰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135号三楼第1卡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广东峰尚缘服装有限公司拖欠36名劳动者2021年3月至4月劳动报酬共计210346元,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2年8月2日,经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赵中峰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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