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中山市实验技工学校
地址: 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218号之一
你单位向我局提出关于中山市实验技工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工学校设立审批的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中山市实验技工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梁伟健(身份证编号:440XXXXXXXXXXX3758)。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于6个月内直接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