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其士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7名劳动者2021年8月5日至9月19日劳动报酬101698元,拖欠6名劳动者2022年9月9日至9月29日劳动报酬56800元,共计158498元的违法行为,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经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支付拒不支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8月2日对浙江其士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决定,期限为3年,列入期间符合提前移出名单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移出。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中人社监列决字〔2023〕第6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