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批中山市用人单位(个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
| 序号 | 单位(个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单位住址 | 登记注册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整改主要情况 |
| 1 | 广东和博制药有限公司 | 91442000084463415N | 史敏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健康路1号13C区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和博制药有限公司拖欠55名劳动者2025年2月至5月以及7月、8月的劳动报酬共计1899874.14元。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 2 | 中山市洪海酒楼有限公司 | 91442000MAD9XD8R6T | 刘铁红 | 广东省中山市南朗街道长平路1号观海园185座三层301、302卡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中山市洪海酒楼有限公司拖欠22名劳动者2025年6月工资104726元。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18000元。 |
| 3 | 曹先军 | / | / | 中山市横栏镇乐丰五路13号二楼 |
| 曹先军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杨*武2025年4月至8月期间劳动报酬27386元。 | 责令限期整改,移送公安机关。 |
| 4 | 广东骅智电器有限公司 | 91442000MAC8JE2358 | 陈增文(经营者) | 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祥安北路10号二楼之五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广东骅智电器有限公司存在拖欠51名劳动者2023年3月至7月劳动报酬共计279138元。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5年 11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陈增文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二日,并处罚金二万元;二、从被告人陈增文处缴获的手机1部,予以没收,由扣押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9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