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单位,各职业技能鉴定所: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职业技能日常鉴定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6〕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对日常鉴定职业(工种)进行梳理,现公布我市职业技能日常鉴定职业(工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9月10日起,市属职业技能鉴定所按照新公布的《中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职业(工种)许可范围》开展鉴定工作。
二、为做好工作衔接,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对未列入目录但之前开考过的职业技能日常鉴定职业(工种),于2016年 9月 1 日前安排补考,仅接受单科成绩不合格考生的补考报名。
三、结合国家职业资格改革部署要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我市将建立职业技能日常鉴定职业(工种)动态管理机制,不定期更新并公布本市职业技能日常鉴定职业(工种)目录。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如有在目录之外需开展的日常鉴定职业(工种),请与我局培训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吴慧相,联系电话:88221132);在开展日常鉴定中遇到问题,请与市人力资源考试院联系(联系人:黄洁秀、章苏环,联系电话:88315354、88339554)。
附件:1、广东省职业技能日常鉴定职业(工种)目录
2、中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职业(工种)许可范围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