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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7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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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推进我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发展和培育好高层次人才承载平台,加强博士后人才集聚创新,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3年)》(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自主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备案申请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情况表》(以下简称《推荐情况表》,附件3),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

  (材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规范整齐,涉密内容需作脱密处理。申报材料要用A4 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申请单位综述材料-《申请表》-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与设站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涉及单位资质、配套措施、合作招收意向、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等有关的代表性佐证材料,不超过25 页。)

  (二)公示和审核推荐。市人社局根据省厅工作要求,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核实,严格审核设站条件,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设站条件,并通过公开形式在本单位及被推荐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被推荐单位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核实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后,按要求报送至全国博管办。

  (四)备案确认。全国博管办将根据推荐单位报送的名单,组织核查有关申请材料,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通知进行网上注册。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开展博士后工作的目的在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增强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各镇街、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重点发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科研院所以及具备较强科研创新能力、高层次人才集聚的重点企业申报;各意向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二)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本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正值岁末年初,时间紧、任务重,请落实有意向申报单位后,尽快与市人社局沟通,共同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正式纸质材料和PDF电子版于1月10日前提交到市人社局。

  联系方式:人才开发科梁智宇,88389962,13924502459。

  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3年)

  2.新设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情况表

  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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