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反映。
附件: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